全国首宗盗卖QQ号码案宣判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
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日前对全国首宗盗卖QQ号码案作出一审宣判,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判处曾智峰、杨医男两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,并追缴两名被告违法所得61650元,上缴国库。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曾智峰于2004年5月31日受聘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,后被安排到公司安全中心负责系统监控工作。本案中,两被告人篡改了130多个QQ号码密码,造成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后果,其行为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。
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